認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PCT)

《2022年度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宣教理念與方向》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不同的時期面對不同的問題與挑戰時,都曾經提出宣教的理念與方向,讓全體教會共同努力、致力宣揚福音。1950年代的倍加運動讓台灣督長老教會紮根在台灣的每一個角落。接下來的「新世紀宣教運動」讓長老教會在急速變遷的社會中嘗試多元的宣教方式與禾場之可行性;「什一增長運動」則讓教會在社會變遷中力求穩定成長。而後雖然受到其它教派「2000年福音運動」的影響,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推動「二000年福音運動」,提出「重建台灣人心靈」的宣教目標。更在1999年第46屆總會時具體提出「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方案,期盼以25年時間,藉著基督福音的力量來更新台灣社會的心靈,使上帝國落實在台灣人民與社會中。2010年第55屆總會通常年會中更啟動「一領一.新倍加」宣教運動,落實強化「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過去10年間,我們已經有許多成果,未來也將持續以整全宣教六個面向:宣揚福音、培育上帝兒女、愛心服事、社會改革、關懷受造界、福音與文化做為努力的方向。

隨著台灣社會的多元與快速的變遷,2016年政黨輪替下的新政府,加緊腳步推動「轉型正義」的落實。站在此刻,我們更應堅信「上帝國」的福音對台灣社會的重要性。推出「原住民傳統領域轉型正義」、「高齡關懷事工」和「台灣普世論壇-尋求公義和平」等三項事工為當務之急。對於中國在2019年1月2日提出一國兩制台灣解決方案時,我教會宣言:以台灣共識-台灣是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2019年底從中國傳出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蔓延全球,中國更在疫情之下透過各種外交方式打壓台灣,更使我教會認知拓展普世連結、強化台灣認同的重要性。因為我們傳的不只是個人得救的福音,也當顧及社會結構之公義、和平的福音。因此,我們得在整全宣教的六個面向上將「出生為人,成為我們的兄弟」的救主耶穌之福音在生活與生命展現出來。這種展現也表達我們將以「愛與受苦」與台灣的人民同甘共苦,讓教會在人民的期待上,指引出一條盼望之路。這是我們以道成肉身的精神來疼惜台灣。使台灣人民因我們得享真正的平安與喜樂。

在我們向上帝獻上感恩與紀念過去為福音打拼的前輩腳蹤時,我們得時常記得過去所領受的,學習將所領受的恩典分享給需要的國家、民族,讓上帝的信實、慈愛與盼望遍傳世界每個角落,「使教會成為盼望的記號」。

宣教異象:組織再造.教會再發展
宣教目標:傳承、更新、再創造
 
(一) 2022-2023年宣教主題:傳承上帝國,塑造新秩序。
(二) 經文:

舊約∕列王紀下二:9
他們過河後,以利亞問以利沙:「我被接去以前,你要我為你做什麼?」 以利沙說:「請把你的能力加倍給我,使我成為你的繼承人。」
新約∕羅馬書十二:2
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什麼是他的旨意,知道什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
 
(三) 整點事工:整全的宣教
以「21世紀新台灣宣教運動」為基礎推動整全的宣教,包含宣揚福音、培育上帝兒女、愛心的
服事、社會改革、關懷受造物界、福音與文化,來實踐營造共同體,落實上帝國。
 
  1. 宣揚福音;友誼佈道、教會再發展與事工更新、差派國外宣教師、設立都    市原住民教會等。
  2. 培育上帝兒女:祈禱靈修、靈性形成、新眼光讀經運動、校園生命教育。
  3. 愛心的服事:關懷弱勢行動、急難救助行動、關懷小型教會行動。
  4. 社會改革:推動原住民傳統領域轉型正義、高齡關懷事工、台灣普世論壇-尋求公義和平。
  5. 關懷受造物:落實「地球憲章」、普世組識合作。
  6. 福音與文化:重視母語,對各族群與文化了解、才能回應時代的挑戰,清楚表達時代宣教使命。
 
(四) 宣教策略:組織再造.教會再更新
  1. 以「使教會成為盼望的記號」作為推動事工的核心信念。
  2. 以「合一與謙卑」的精神,「連結與見証」的實踐,各委員會有主體性的事工,也將推動跨委員會合作型事工。
  3. 依循教會體制,以中會為主體推動區域型事工。
  4. 事工著重持續性與累積性,逐步建立宣教的效果。
  5. 協助中會分析及規劃中會性宣教事工,並由中會及地方教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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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認識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 (PCT)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普世基督教會及改革宗教會大家庭的一份子。它的歷史根源可以上溯至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馬雅各醫生來台在南部及1872年加拿大長老教會宣教師馬偕牧師在北部所開展的宣教工作。1912年宣教師成立台灣大會,讓屬不同母會的南北大會可以共同討論事工。1951年召開會議議決成立今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

在無數宣教師的熱心事奉及本地傳道人與信徒的積極參與下,長老教會通過醫療、傳道、教育、社會服務等方式,一步步在全台灣各地立下教會的根基,並藉著小會、中會/族群區會、總會的設立,逐漸走向組織化、自主化的階段。

我教會經歷過滿清、日本、國民黨政權等不同外來政權的統治,仍以「焚而不燬」的精神見證著基督的主權。我們曾經面對過滿清時期的宣教困境及迫害,日治時代的皇民化運動和政教糾葛,以及國民黨政權時期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美麗島事件等政治慘案。

1970年以來,面對台灣在內政外交上的危機和困境,以及台灣前途的問題,我們提出「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決定」、「促請政府使台灣成為一新而獨立的國家」、「台灣主權獨立」、「台灣有權加入聯合國」等歷史性的信仰宣言。在面對中國以2000多顆飛彈威脅台灣時,我教會仍堅定台灣主權不屬中國的立場,持續關心台灣前途。同時也透過積極關心生態環境保護、反核、女性意識、性別公義、人權等社會議題及關懷原住民、漁民、勞工、身心障礙等被社會忽視的群體來實踐上帝的愛與公義。正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所宣示與確信:「教會是上帝百姓的團契,受召來宣揚耶穌基督的拯救,做和解的使者,是普世的,復釘根在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和受苦,來成做盼望的記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和散佈世界各地的宣教團體及各國教會享有宣教合作的關係。我教會是普世教會協會(WCC)、普世改革宗教會聯盟(WCRC)、世界傳道會(CWM)、亞洲基督教協會(CCA)、世界基督徒學生聯盟(WSCF)、教會共同行動聯盟(ACT-Alliance)等世界教會組織的會員。我們是普世教會的一份子,和眾教會一起告白:「耶穌基督是救主,是上帝的兒子,是全世界及人類的盼望!」

中會組織─教會法規序文
教會乃蒙主耶穌基督選召之人結合而成之團體,係上帝用祂自己的寶血贖回的(使徒行傳20章28節)。主耶穌基督是「教會之首」(歌羅西書1章18節),教會領受聖靈,得真理的神臨在(約翰福音14章17節)與啟導而成長。教會是一體具有許多肢體(哥林多前書12章27節),主的百體都要遵行教會之首--主耶穌基督的命令與祂的教訓。這個主的教會是獨一、聖而公、與使徒性的教會。
教會由主耶穌領受寶貴的「話」,這話就是真理,是福音。這真理是教會的信仰和生命的基礎,故教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3章15節)。教會應保護這真理並宣揚這寶貴的福音;因為主耶穌命令祂的教會,當去普天下宣揚這福音(馬太福音28章19節)。教會宣揚主的福音而成長擴展於全世界。因此,教會應具有適當的組織,使它能健全地發展。主耶穌曾將治理與照顧的權柄及職份交給祂的教會。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便是這種教會。

主後1865年,英國長老教會的馬雅各醫生(Dr. James Maxwell)到達台灣南部,開始宣揚福音及醫療工作,主後1872年,加拿大長老教會的偕叡理牧師(Rev. George L. Mackay)到北部開始工作,這些宣教事工的開拓曾進展至組織中會的階段。南部中會與北部中會各於主後1896年與1904年成立,南北兩教會各自發展了一段時間,於主後1912年組成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大會,互相聯絡與合作,並制定教會憲法、規則、典禮以及聖詩等。同時,為配合各地教會的發展並加強各自教會的組織,南部大會與北部大會各於主後1931年與1940年成立。主後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長老教會把握良機,為達成「台灣歸主」的目標,一面向外宣揚福音,一面向內加強合一團結,終於在主後1951年5月7日南北兩大會在台北創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本教會現行的憲法、行政法、規則與諸條例乃經本總會通過公布而制定者。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加爾文根據聖經的解釋及教理而組織長老主義政治,經過英國與加拿大兩長老教會的介紹而傳入台灣,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乃繼承加爾文主義的改革宗信仰與長老教會制度者。本教會根據聖經深信三位一體的上帝:聖父上帝,創造宇宙全能的主宰,以奇妙的慈愛和恩惠,於耶穌基督裡拯救選召祂的子民;聖子上帝,世界的救主,為我們的罪降生,死在十字架上,復活昇天;聖靈上帝,保惠師真理的靈,內在於教會與世界的上帝的能力。此福音的真理全部啟示在新舊約聖經裡,它是上帝的話語,以聖靈的光照耀,作為我們基督徒信仰與生活唯一的規準。本教會誠以使徒信經、尼西亞信條、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為信仰告白。
長老主義制度乃由各堂會所選出的代表專負治理之責。這些代表被稱為「長老」(使徒行傳14章23節、20章17~28節、提多書1章5~9節等),長老有「治會管理的長老」與「傳道訓誨的長老」,後者是牧師(提摩太前書5章17節)。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以牧師與長老組成三種議會推行一切事工:就是各堂會的「小會」,各區域的「中會」,與全國的「總會」。我們深信長老教會制度具有聖經上與神學上的根據,旨在彰顯基督的王權與主權。